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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维文旅:《旅游规划通则》存在的现实问题

文章来源:网络  添加时间:2020-06-03   浏览次数:1139


      《旅游规划通则》从2003年出台至今,为旅游策划规划和设计提供了很好的依据。但随着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规划及城乡规划法的相继出台、旅游业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,旅游已真正走向构建泛旅游产业集群的新时代,传统旅游规划通则下的规划方式,已不能适应这一市场需求。绿维文旅认为,只有超越《通则》的限制和前期旅游规划的思维定式,才有可能编制出符合当前产业使命的旅游发展规划,从而为旅游产业链条的有机联动提供动力机制。

       一、对旅游产业的研究不清晰

       现行的《通则》是在以观光为主的传统旅游产业的架构下构建的,具有时代局限性。如今的旅游业已走向了休闲度假升级时代,在这一特征下很多新型市场脱颖而出,并成为发展的重点。另外,旅游业是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,而战略性产业具有终端消费性强、引擎作用大、附加价值作用高、幸福指数需求强等特征。旅游规划需要通过多方整合及突破,与旅游业的特征匹配。

       二、未体现旅游与城市化之间的关联

       城市是旅游的一种载体,旅游是城市的一种功能。我国的发展已经迈进了城市化阶段,从超大城市到中小城市、再到小城镇、进一步到村落及旅游综合体的旅游发展,都要考虑城市化的需求。而旅游作为最有活力、联动作用极强的产业之一,也必须纳入城市规划范围之内。但城市规划与旅游有什么关联,旅游小城镇及村庄规划怎么与城市化衔接,《通则》中完全没有体现。

      三、起不到应有的指导作用

       按照现有规划通则编制的旅游规划,原则性的套话、空话多,往往不能对产业、产品、运营和管理作出具体的指导,因而常被一些人戏称为“鬼话”,只能在墙上挂挂。这似乎已经成为旅游规划难以逾越的通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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